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18     编辑: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附件1)要求,“教育部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建立全国共建共享共用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库,要求各地各校高度重视,做好专家推荐和信息报送。专家经专业培训、持证入库、随机遴选后作为参评高校评估专家。专家库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各地各校及时更新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宜继续作为专家的,要及时标注并调整出库。”现就我校推荐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家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各单位把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推荐标准,推荐的专家须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有时间、精力、热情参加院校评估,且综合考虑专家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20221120日前,将《评估专家推荐名单》(附件3)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电子稿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李集和老师,纸质材料请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明德区崇德楼701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121992

附件1:国教督办函〔2022〕36号: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评估专家推荐条件.doc

附件3:评估专家推荐名单模板.xls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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