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自查建设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编辑:  浏览次数:

学校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为迎接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韶院教〔2023〕12号)(附件1),全面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一、根据《关于成立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的通知》(韶院教〔2023〕11号)(附件2)文件精神,学校已成立校级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需相应成立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如有变动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清单(附件5-1)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二、检视2018年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落实情况。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是申请受理本轮审核评估的门槛条件,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上一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附件3),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于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部分,要及时纠正,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纳入本单位自评自建阶段工作任务(见附件5-2)。

三、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指标内涵解释说明(2021-2025年)》(韶院教〔2023〕16号)(附件4),按照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工对照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举措,明确整改目标和完成期限,制定本单位2023-2024年审核评估工作自查建设任务清单(附件5-3)。

四、为便于工作开展,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明确审核评估工作负责人(原则上为学院、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适时调整)及联系人,并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附件5-1)。

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前将附件5电子版(以“部门名称+附件5”命名)发送到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pgzx@sgu.edu.cn。纸质稿经部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提交至韶关学院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崇德楼701室)。工作联系人:李集和、张翔;联系电话:8121992、8121662

附件:

1.《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 年)(韶院教〔2023〕12 号)(MIS系统下载)

2.《关于成立韶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及相关机构的通知》(韶院教〔2023〕11号)(MIS系统下载)

3.《韶关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报告》(2018)(MIS系统下载)

4.《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指标内涵解释说明(2021-2025年)》(韶院教〔2023〕16号)(MIS系统下载)

附件5:韶关学院各部门、二级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名单、自查建设任务清单.xls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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